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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诉前调解化纠纷
www.xh.dazhoupeace.gov.cn 】 【 2024-07-30 17:10:30 】 【 来源:达州长安网

  近日,宣汉县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宣汉县人民法院巴山大峡谷旅游环保法庭副庭长向建洪诉前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既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又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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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9日,左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孟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后摔倒,造成左某某受伤和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左某某负事故70%的责任,孟某负事故30%的责任。事故发生时,孟某的车辆刚好“脱保”,所有赔偿责任均需自行承担。事故发生后,双方多次协商赔偿事宜,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7月16日,左某某向宣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孟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四万余元。


  宣汉县人民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宣汉县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承办法官、巴山大峡谷旅游环保法庭副庭长向建洪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孟某核实相关情况,组织原、被告协商处理,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双方均系普通老百姓,也未聘请律师,对事故责任比例划分、各项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等缺乏法律上的专业认识,分歧较大,一时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经向建洪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最终达成由被告孟某自愿赔偿原告左某某各项损失共计15000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宣汉县法学会)

编辑:唐浩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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