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宣汉县司法局南坝司法所聚焦基层平安建设,秉持“严、细、暖”社区矫正管理理念,平衡法律的严肃性与人文关怀,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严”字当头,全面强化监管。制度严,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日签到、周听声、月见面、季考核”监管制度,定期对在矫表现情况进行通报。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和点验抽查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正常、不触红线。措施严,常态化开展集中教育,个别教育,通过利用“在矫通”、“雪亮”工程、微信定位、实地走访核查、组织参与公益活动等方式,动态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和工作情况。处罚严,对于人机分离、违规越界、不假外出等行为给予大会书面检讨、训诫、警告等处罚,先后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训诫20人次,警告8人次。
“细”字为要,规范管理流程。监管细,联合检察机关设立检察工作站,建立通报和联席会议制度,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创新推动“两所一庭一中心”联动机制,有效形成特殊人群联管、刑罚执行联动工作格局。程序细,针对社区矫正对象个体情况,“一对一”制定矫正方案,实现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规范法律文书,确保矫正期监管无盲区。措施细,加强对矫正对象亲属、村社干部等的走访,主动关怀社区矫正对象生产生活情况,对思想抛锚,行为越界的进行心理辅导和个别谈心谈话,先后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走访840人次,个别教育学习25人次。
“暖”字当先,助力回归社会。教育暖,组织矫正对象开展平安治安巡逻、健康宣传、邻里守望等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就业暖,推行“基地+企业”帮扶模式,充分结合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人员就业意向和企业用工需求,为其提供技能培训、企业用工推荐,先后为15名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就业问题。帮教暖,根据不同的矫正对象,制定个性化的帮教计划,对精神障碍、肢体残疾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帮扶8次,免除集中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到所报告等常态监管举措13人,并定期对家庭特别困难、有精神障碍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慰问。
(王劲松、王朗、黄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