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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检察院以一带“N”促业务塑品牌 做实“党建+检察” 引领融合促发展
www.xh.dazhoupeace.gov.cn 】 【 2023-07-07 14:46:53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宣汉县红色文化底蕴深厚,巴风古韵源远流长。近两年来,宣汉县检察院弘扬红军精神、巴人精神,创建“红色宣检·三勇干警”党建工作品牌,以一带“N”促业务、塑品牌,务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跨界蓝·映山红”守护红色根脉


  “省文物局发布了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杨柳关阻击战遗址’作为126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之一入选。”宣汉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介绍,这是该院坚持党建引领、推动红色文化保护取得的又一成果。


  2019年11月,该院收到一条人大代表关于“杨柳关阻击战革命遗址亟需修缮保护”的线索,在查明案件事实后迅速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积极协助制定《抢救修缮保护方案》、规模打造纪念设施,推动省政府、县政府拨款共700万元,原址建成占地15亩的“杨柳关阻击战无名烈士墓园”。


  “杨柳关阻击战遗址位于川渝边界,我们打造‘跨界蓝·映山红’公益诉讼品牌,积极做好跨区域红色文化保护工作。”该院机关党委书记介绍,通过与重庆开州区检察院机制共建、线索共享、发展共商,促成将“杨柳关阻击战遗址”确定为宣汉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推动两地文旅部门和当地政府新建红军广场1个,修缮复原战壕遗址4条,新立标识标牌20余块,修建瞻仰步道和纪念设施,助力其成为川渝两地“红色教育基地”。该案被四川省检察院、重庆市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协作案例,“跨界蓝·映山红”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产品特色品牌”。


  据了解,该院针对辖区革命遗址众多、红色底蕴浓厚的特点,持续深化“弘扬红色文化 保护红色遗址”专项监督,持续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守护“革命红”。


  “至善为民·同心圆”倾心化解矛盾


  “你们不拿出50万元来,我们绝不和解!”这本是一起轻伤害案件,然而双方却因为赔偿金额问题迟迟未能达成谅解协议。在综合案情、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承办检察官建议参照同期同类案件法院民事赔偿判决金额,进行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随后,犯罪嫌疑人家属申请向公证处缴存赔偿保证金12万元。检察官也继续开展释法说理工作,被害人最终表示谅解,并领取了提存的赔偿保证金。该案矛盾妥善化解。


  该院积极推进这一措施在同类案件中的适用,总结类案经验,会同县公安局、司法局会签《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范围拓展适用于侵害人身、财产、生态环境等犯罪案件。“目前,已运用这一办法高质效化解轻微刑事类案矛盾11件,这是该院‘至善为民·同心圆’团队在基层前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止于至善’的创新实践。该《办法》得到省检察院推广。”该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说,“2021年来,该团队对92件信访案全部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促成5起诉争4年以上案件和解;支持起诉帮助劳动者讨薪200万余元;一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优秀案例;全面推开检察听证,‘李某故意伤害拟不起诉公开听证案’被最高检展播。”


  “巴渠佑苗·蒲公英”爱心呵护成长


  “检察官姐姐,我又回到学校的足球队啦!”近日,该院检察官到学校回访时,13岁的小成(化名)兴奋地从绿茵场上奔跑到检察官面前说道。


  小成是一名喜爱足球的孩子,因一次考试失利,母亲觉得是整天踢足球耽误了学业,于是母子俩发生了激烈争吵。小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半年。也正是在这半年里,缺乏管教、生活窘迫的小成在“朋友”的教唆下实施了盗窃行为。


  经查,小成有如实供述作案事实、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该院依法作附条件不起诉,并向小成家长发出了督促监护令,跟踪督促小成父母履行职责,引导他们呵护小成的“足球梦”。检察官还邀请妇联、司法社工等代表共同组成观护帮教小组,从心理疏导、亲子关系修复、复学复课等方面为小成量身定制帮教方案。重返校园的小成终于怀揣梦想重新出发。


  护航青春,守护少年。“巴渠佑苗·蒲公英”是该院在“红色宣检·三勇干警”党建品牌引领下着力打造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该团队与5部门会签《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开通“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专线”,解决问题51个;建成“阳光少年法治教育基地”3个;帮助15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正轨。“巴渠佑苗·蒲公英”团队获评“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团队3名干警均获评“青少年法治教育先进个人”。


  “碳汇+生态检察”助力绿色发展


  “我自愿认罪认罚,愿意缴纳林地碳汇价值损害费用。”近日,达州市首例碳汇补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当事人唐某表态道。


  经查,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人采伐公益防护林内的马尾松、杉木等林木195株。此行为破坏了原有的森林群落结构,对所处区域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


  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判令唐某进行生态修复或赔偿生态修复费8988元,并赔偿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期间损失28765.74元用于支付碳汇。


  “在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同时,我们积极稳妥推进‘碳汇’补偿公益诉讼工作,探索‘检察+碳汇’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努力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承办检察官表示。


  该院自觉当好党旗下的生态环保先锋,与万源市检察院和重庆开州区、城口县会签《前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意见》,与县法院、林业局等部门会签《办理破坏林业资源案件生态恢复工作衔接办法》,办理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8件,督促违法行为人赔偿渔业和野生动物资源损失7万余元,购买鱼苗15万尾进行增殖放流,修复受损林地565.93亩。


  据了解,该院在巴山大峡谷景区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检察室,着力打造集司法办案、补栽补种、增殖放流、宣传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守护“景区美”“生态绿”。


  (王曼君)

编辑:唐浩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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