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宣汉法院:这起纠纷一天内化解了!
案件纠纷无大小,司法为民是根本。宣汉县法院土黄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凝聚多元解纷合力,近日,通过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组合解纷模式,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协议内容,化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致害纠纷,用时仅1天,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2024年7月7日,李某、夏某雇请张某提供劳务,当天张某在运输过程中因钢丝绳弹力被击中头部死亡。随后,张某家属与李某、夏某等人产生纠纷,双方遂向宣汉县白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双方就张某的死亡赔偿金等损失费用达成赔偿协议,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
为进一步确保调解协议内容公平公正、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决定向宣汉县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土黄法庭依法受理该案的司法确认申请,经承办法官审查后,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当日出具了《民事裁定书》,裁定双方经宣汉县白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同时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按协议当即履行了赔偿义务。该起纠纷从人民调解到协议司法效力被确认仅耗时1天,“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实现了真正的快调、快审、快结,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实惠的司法服务。
下一步,土黄法庭将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加强与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打好“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组合拳,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高效化解纠纷,全力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吴仕松)
编辑:唐浩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