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堂课有“典”意思——宣汉县法学会法院分会送《民法典》进校园
在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之际,5月27日,宣汉县法学会法院分会走进厂溪镇中心校,为全校600余名师生呈上一堂“民法典护航成长”为题的法治启蒙课。
“未满8周岁的小朋友注意啦,买游戏皮肤必须经家长同意哦!”在绿茵环绕的校园操场,中国法学会会员,宣汉人民法院新华法庭副庭长李相东立足学生认知特点,分学段开展精准普法。针对低年级学生,通过“未成年人游戏充值”“网络消费维权”等典型案例,解析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划分标准,阐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核心要义。面向高年级同学,结合“监护职责履行”“校园侵权责任”等社会热点,以案释法阐释《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等法条内涵,着力培育学生法治思维和自护能力。
在互动问答和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环节,李相东及法治宣传志愿者结合《民法典》相关条文及司法实践,针对师生提出的父母监护职责履行、学生不良行为纠正等10余个法律问题,逐一给予专业解答,深刻阐释了《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与青少年成长的密切关联,在寓教于乐中强化法治认知,筑牢成长防线。
法治阳光照校园,“典”亮青春护成长。李相东寄语同学们:“你们既是法律守护的小树苗,更是未来法治的建设者!愿法治的种子在你们心中生根发芽,终成栋梁之材。
(宣汉县法学会)
编辑:唐浩博